在面對繁複的房屋出租與管理事務時,許多房東選擇包租代管作為解決方案。然而,對於參與包租代管計畫的細節及政策,仍然存在一些疑問與困惑。本文將針對常見的問題進行詳細解答,涵蓋已出租物件是否可以加入包租代管、社會住宅的稅務優惠、以及公益出租人與包租代管的差異等關鍵議題。我們希望通過這些深入的解析,幫助房東們更清楚地了解相關政策與規定,以便做出最佳的管理決策。
已經出租的物件是否可以加入包租代管計畫
改登記為社宅後會追溯徵稅嗎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與公益出租人的稅賦優惠有何差異
包租代管業者是否需要將轉租案件納入實價登錄?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vs公益出租人優惠稅賦
結論
包租代管:常見問題與解答FAQ
已經出租的物件是否可以加入包租代管計畫?
是的,即使您的房產已經在出租中,也可以加入包租代管計畫。不過,這需要遵守「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執行要點」的相關規定。具體來說,房東需重新與包租代管業者或房客簽訂新的租賃契約,以符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的要求。這意味著即使房子已經出租,只要按計畫要求辦理相關手續,就能順利轉入包租代管體系。
案例:假設某房東的房產已經出租給一位房客,若房東希望將這間房產納入包租代管計畫,他需先與包租代管公司商討,再重新簽訂一份契約,並確保所有租客也同意這項變更。
改登記為社宅後會追溯徵稅嗎?
根據租賃專法第23條的規定,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租賃契約在送交稅捐機關後,只能作為減稅的證明,並不會被用來查核房屋的租金收入是否繳稅。因此,財政部不能基於此契約對租金收入進行額外的徵稅查核,除非有其他證據證明。
如果房東已經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,不必擔心會被追溯徵稅。建議房東保留所有相關的合同和稅務文件,並與專業的稅務顧問確認具體細節,以確保稅務上的合規性。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與公益出租人的稅賦優惠有何差異?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和公益出租人的稅賦優惠有所不同。包租代管的房東享有自用住宅的稅率優惠,包括房屋稅(1.2%)、地價稅(0.2%),並且租金收入的必要費用扣除率為60%,免稅額為每月15,000元(第三期)。相對而言,公益出租人的優惠包括自用住宅的稅率(房屋稅1.2%、地價稅0.2%),但租金收入的必要費用扣除率為43%,免稅額也是15,000元/月。
例如,一名房東選擇參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,他的租金收入在稅務上可以享有更高的扣除率,這有助於減少應納稅額。如果選擇公益出租,雖然也有稅賦優惠,但扣除率和免稅額相對較低。
包租代管業者是否需要將轉租案件納入實價登錄?
是的,包租代管業者需要將轉租案件納入實價登錄。根據規定,業者必須在簽訂契約後30日內完成申報。如果未依規定申報或提供的信息不實,將會受到1萬元以上、5萬元以下的罰款,並被要求限期改正。不實申報的處罰更為嚴厲,從6千元到3萬元不等。
對於包租代管業者來說,遵守實價登錄的申報規定非常重要。建議業者設立內部審核機制,確保所有轉租案件的信息準確並及時申報,避免因違規而產生罰款。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vs公益出租人優惠稅賦
項目 |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| 一般出租 | 公益出租人 |
修繕費補助 | 每年最高 $10,000/屋 | 無 | 無 |
居家安全相關保險 | 每年最高 $3,500/屋 | 無 | 無 |
公證費 | 雙北:$4,500/次,其他縣市:$3,000/次 | 無 | 無 |
3年免服務費 | 包租契約簽3年,代管租約簽1年且可續約 | 無 | 無 |
綜合所得稅免稅額 | 每月 $15,000 | 每月 $0 | 每月 $15,000(免稅額) |
綜合所得稅必要費用扣除率 | 60% | 43% | 43% |
地價稅率 | 自用住宅:0.2% | 非自用住宅:1% | 自用住宅:0.2% |
房屋稅率 | 自用住宅:1.2% | 非自用住宅:2% ~ 4.8% | 自用住宅:1.2% |
囤房稅2.0影響 | 不受影響 | 受影響(稅率調整) | 不受影響 |
轉租案件實價登錄規定 | 必須在簽訂契約後30日內申報 | 無特定要求 | 無特定要求 |
*公益出租人:同意房客申請租金補貼
可以參考 👉🏻什麼是包租代管?一文看懂包租和代管的差別
結論: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提供了多方面的優勢,無論對房東還是租客都能帶來實質的好處。對於房東而言,該計畫不僅能夠減輕日常管理的負擔,還能享受各種費用補助和稅務優惠。每年最高 $10,000 的修繕費補助和 $3,500 的居家安全保險,顯著降低了房源維護的成本。此外,三年的免服務費政策,讓房東在合作初期即可減少財務壓力。稅務方面,包租代管計畫提供的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和必要費用扣除率,也能有效降低房東的稅務負擔。
對於租客來說,參與該計畫的社會住宅提供了租金優惠和更快速的問題處理機制,進一步提升了租住的舒適度。公證費的補助同樣保障了租賃雙方的權益,確保租賃過程的公平性。
然而,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的房東需要遵守政府規範,並符合特定條件。特別是,已出租的物件若想加入計畫,需要重新簽訂租賃契約;同時,房客若無親屬關係,依然可以申請承租。房東需確保所有申報和契約的正確性,以避免罰款。
常見問題與解答FAQ
Q1: 已經出租的物件還可以加入包租代管計畫嗎?
可以!即便物件已經出租,只要符合「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執行要點」的規定,房東仍可將物件納入計畫。房東需與業者或房客重新簽訂租賃契約,具體辦理方式取決於選擇的方案。
Q2: 房子已經出租好幾年了,如果改登記為社宅會向我追稅嗎?
根據租賃專法第23條,參與社宅包租代管的租賃契約只能用作減稅證明,不會成為查核租賃所得的依據。因此,財政部不能依此契約查核租金收入的稅務問題。
Q3: 房客間沒有親屬關係的話,可以申請包租代管社宅嗎?
可以!申請人與非家庭成員或無親屬關係者可以以「共住」方式申請承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。